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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标准》的通知

新闻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8日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标准》2023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727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设置与调整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逐步打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充满张力的专业结构和具有活力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体系,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校高职专业发展规划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专业设置原则

(一)专业设置原则

1.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紧贴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主动适应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交叉、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设置满足重庆市及双城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庆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2.符合就业市场人才需求。准确定位产业服务域,加强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关注学生及家长对所学专业的需求,将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规格、规模作为是否新增专业的重要依据。

3.符合学校办学实际。专业设置要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符合学校办学特色,避免同质化设置,优先考虑以已设置的相关专业为依托,校企(行业、政府)合作举办的专业。

(二)增设专业基本条件

增设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方向,符合二级学院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稳定的人才需求;

2.3-5年内的招生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建设(含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课程与教材开发建设等方面的建设目标、任务与举措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支撑达成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3.具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进程所必需的教学资源条件,包括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的配备、课程资源、实训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

(三)专业设置程序

1.专业调研与论证。各二级学院在开展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论证会由不少于3人的行业、企业专家参加,其中至少有1人来自规模以上企业或知名企业。

2.增设专业申报。各学院应在每年按规定时间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拟设专业申请报告、专业发展规划与建设方案、调研报告、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意见等相关材料。

3.增设专业评审。教务处在进行条件初审的基础上,报学校教学工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4.增设专业审批。经学校教学工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新专业申请,经修改完善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送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备案。

(四)其他说明

1.对于出现重大发展机遇,面临战略调整,需要设置的专业,不受本文第二条专业增设基本条件制约。

2.根据学校每个阶段的事业发展规划与专业总体布,对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学校每年申报新专业不超过3个,二级学院不超过1个,学院内专业数量要实现动态调整。

3.专业设置以教育部颁布的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

二、专业动态调整标准

(一)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着客观、量化、可操作的原则,对有两届毕业生的专业,选取招生计划完成率和报到率、就业率、就业竞争力、专业相关度、满意度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指标数据来源:

1.学校当年招生、报到数据;

2.学校当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4.学校、行业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的当年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报告

(二)动态调整指标体系

1  专业动态调整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招生计划完成率和报到率(40分)

第一志愿填报率(30%)

计划完成率(30%)

报到率(40%)

2

就业率(15分)

离校就业率(30%)

初次就业率(30%)

年终就业率(40%)

3

就业竞争力(15分)

毕业三个月后平均月收入(50%)

就业现状满意度(50%)

4

专业相关度(15分)

专业相关度(100%)

5

满意度(15分)

课程教学满意度(50%)

学生管理满意度(50%)

   



(三)动态调整指标计算

1.招生计划完成率和报到率

招生计划完成率和报到率包含第一志愿填报率、计划完成率和专业报到率三个维度。

注:1第一志愿填报率=(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计划数)× 100

2计划完成率=(录取数/计划数)×100

3专业报到率=(报到数/录取数)×100

2.就业率

毕业生就业率=(已就业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就业包括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升学出国、自主创业、参加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离校就业率为截至当年630日前毕业生就业率,初次就业率指截至当年831日的毕业生就业率,年终就业率为截至当年1231日毕业生就业率。

3.就业竞争力

就业竞争力包含毕业生毕业三个月后平均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两个维度。

4.专业相关度

专业相关度是指毕业生其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情况,“很不相关”“比较不相关”“一般相关”“比较相关”“很相关”。专业相关度=选择很相关 + 比较相关 +一般相关的人数占毕业生数比例。

5.满意度

满意度包含课程教学满意度和学生管理满意度两个维度。

)动态调整机制

1.依据动态调整综合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凡生源质量下降、社会需求量减少、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专业,进行专业预警,将逐步减少招生数量、暂停招生、停办等。

2.对预警专业,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对相关专业进行提醒,加大招生宣传、专业建设、就业指导等工作力度。被预警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动态调整。

3.撤销的专业经学校教学工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撤销,教务处负责向教育主管部门履行专业撤销备案手续。

三、其他

1.当本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相矛盾时,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本管理办法自202391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