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关系到每个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学校2022届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届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学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尽最大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招聘服务、精准提供就业指导、引导基层就业、强化困难帮扶,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2022届毕业生的稳就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年度就业工作任务,确保就业去向落实率不降低,让毕业生尽早就业、稳定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
严格按照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渝工业职院发〔2019〕1号)要求,贯彻落实“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加强落实,贯彻实施党中央对稳就业作出的重要部署,定期听取毕业生就业工作汇报,指导、监督毕业生就业进程,讨论、决定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小组要把毕业生就业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就业措施的有力执行,就业服务的具体到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有效排除疫情风险的同时,确保各项促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二)优化就业工作进程安排,细化工作方案
加强就业工作顶层设计,统筹时间进程,精心组织就业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就业工作方案,制定分阶段就业工作目标,做好任务分解与人员对接,层层落实、定期通报、重点提醒、严格考核,确保就业工作落实到位。(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多渠道搭建平台,多元化开拓就业资源
1.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全力做好用人单位进校招录的组织服务工作。依托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联盟,加强招聘合作,积极举办多种形式就业双选会。主动对接工业园区、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开展校企交流、供需对接、人才推荐等活动,不断拓展岗位资源。发挥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专业教师、校友等各方面积极性,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完善二级学院联系校领导走访用人单位制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研究制定符合各学院专业特点的2022年重点用人单位名录,并由各学院相关领导、专业负责人等带队开展回访、市场建设工作,建设就业实习基地,着力促进毕业生尽快择业、充分就业。(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2.推进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络平台就业统计、精准推送、智慧服务等功能。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服务,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宣讲、远程面试、网上签约开展校园招聘,推动在线招聘活动常态化。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重庆市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等各级各类网上招聘活动,确保每一名毕业生能够及时掌握岗位需求。(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3.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支持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做好选调生、“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宣传组织动员和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加强征兵动员,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落实优惠政策。团委、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树立基层就业先进典型,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激励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责任部门:团委、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4.指导毕业生做好专升本报考准备。及时发布专升本考试政策,教务处负责做好专升本考试的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做好充分备考准备。(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5.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和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举办多种类型“双创”赛事活动,做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培育和遴选。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及时发布创新创业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完善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搭建,提供项目对接服务,要全面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要加大毕业生创业补贴等政策宣传,从项目申报、工商注册、成果认定、经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安排师资对创业学生进行全程专业指导,鼓励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提高学生创业比例和成功率。同时结合实际创业工作举措,积极开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
(四)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1.强化就业实习见习。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及时将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信息推送至毕业生。将实习培训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校地合作,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建设大学生就业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去往企业实地考察,开发更多实践实习岗位,推动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鼓励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就业见习。(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2.持续开展育人教育。将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不断促进就业指导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组建就业咨询团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健康的求职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积极求职应聘。持续组织开展“小我融入大我”大学生就业实践调查活动,通过定期开展讲座、巡讲、招聘会等模式,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与现代化国家建设新政策相结合,积极引导毕业生到装备制造业就业,鼓励毕业生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
3.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完善全校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就业培训,编写就业指导课程教材,培育打造就业指导“名师金课”,打造专业化、专家化就业工作队伍。定期举办职业规划等大赛,组织各学段学生、指导教师积极参赛;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招聘活动等相关信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解答毕业生的相关疑惑。(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五)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有力促进充分就业
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就业动态管理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准确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情况,按照“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的要求建立信息台账,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实施重点帮扶。为学生提供“四个一”精准就业帮扶,即落实“一次单独咨询、一次优先推荐、一次就业指导、一项就业补贴”,由校领导带头进行帮扶。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大力组织实施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求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精准推送岗位信息。提升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求职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帮助就业特殊群体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六)加强扩招毕业生的就业服务
针对扩招毕业生群体特点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结合扩招毕业生生源地、原工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咨询、指导和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主动求职就业。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各二级学院)
(七)做好就业管理服务,强化就业反馈
1.及时追踪毕业生就业信息。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就业意向等情况,为毕业生建立就业档案。利用好就业工作系统,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对辅导员推进就业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2.认真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督促已就业毕业生及时报送就业信息、上传就业材料,及时审核就业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就业统计工作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就业工作推进会,研判毕业生就业工作形势。对二级学院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真实性等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和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学信网”毕业生去向查询反馈功能,引导毕业生积极参与、及时查询、如实反馈个人就业状况。及时公开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监督。(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3.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严格按照教育部“三严禁”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招聘主体单位资质条件、经办人员身份审核。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杜绝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在校园招聘活动中,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教育,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不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打击。(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八)加强就业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就业工作奖惩机制
1.学校定期对各学院落实就业工作要求、完成就业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考评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适时对学校就业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就业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二级院系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就业数据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2.加强对辅导员做好就业工作的评价、考核、激励和督促。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辅导员考核办法对辅导员完成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辅导员推进就业工作不力的要加强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九)持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1.建立招生与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发挥就业对招生培养的反馈作用,开展应届毕业生和中长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结果作为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专业调整的重要依据。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专业,新专业围绕智能制造相关专业进行开设。对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不达标、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不断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契合度,缓解供需结构性矛盾。(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推进产教协同育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制造强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及我市“八项行动计划”,主动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与行业、企业结盟,与园区联结。推进“1+X”证书制度,鼓励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积累就业创业优势。积极申报教育部就业育人项目,用好项目资源,做好用人单位对接和学生组织工作。(责任部门:科研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