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依法处置、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
(三)事件等级及响应
1.事件等级
一般突发事件(Ⅱ):发生学生伤害,但没有生命危险
重大突发事件(Ⅰ):发生学生死亡(含失踪)
2.事件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工作组,统筹各方力量做好相关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党委学工部、基建后勤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指导组和保障组等三个处置小组。
(二)处置小组及职责
1.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组 长: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
成 员:学校法律顾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班子成员及辅导员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包括接待学生家属,与家属进行沟通,掌握家属诉求,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二是负责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三是负责整个事件处置情况汇报。
2.突发事件处置指导组及职责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学工部部长、党委保卫部部长、街道和派出所相关专家。
主要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对善后处置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突发事件处置保障组及职责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党委学工部、基建后勤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向市教委及时报告事件发生、处置情况,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当地政府相关专家参与事件处理、协调法律顾问负责相关法律事务;协助做好需要协调的其他工作。
(2)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负责与市教委宣教处、网信办等部门沟通,及时汇总网络舆情动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做好事件解释工作,负责与校外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调,代表学校向社会发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党委保卫部:负责校内维稳信息的动态收集和秩序维护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及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事件调查工作;负责向公安机关、校保支队等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4)党委学工部:负责协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与各二级学院一道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加强学生宿舍楼栋值班人员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及时跟进相关人员的心理辅导工作。
(5)基建后勤处职责:做好伙食、医疗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6)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协助做好网络管控及舆情监控工作。
(7)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处置程序
(一)现场处置程序
1.一般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程序
(1)发生学生伤害的,应遵循救助为先的原则,现场第一人应迅速拨打120、110等救助电话,并拨打校内门诊电话(金易门诊17783885909)和党委保卫部值班电话(61879110)。在宿舍区域发生的,应立即向宿管人员报告。金易医院和宿管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发生火灾及其他类型突发事件的,应遵循减少损失的原则,现场人员立即组织应对,并拨打救助电话和保卫部值班电话。
(2)党委保卫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应立即组织保卫部人员、班级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工作组迅速赶到现场;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应立即组织保卫部人员、值班中干、值班辅导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涉事二级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人员应在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根据工作专班安排及时做好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安抚工作。救治结束后,要及时跟进复盘。
2.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程序
(1)学生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拨打120、110等救助电话,并拨打校园门诊电话(金易门诊17783885909)、党委保卫部值班电话(61879110)。在宿舍区域发生的,应立即向宿管人员报告。金易医院和宿管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
(2)党委保卫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工作时间内发生的,立即组织保卫部人员、涉事二级学院工作组、班级辅导员迅速赶到现场;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应立即组织保卫部人员、值班中干、值班辅导员迅速赶到现场。党委保卫部迅速组织安保人员做好现场处置,设置警戒区保护现场,视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并做好校园门岗守卫工作。第一时间做好信源管控工作,防止出现网络传播,引发不必要舆情。工作人员拍照记录,以便后期信源追踪。
(3)二级学院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工作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学生工作及安稳工作校领导及主要领导,及时报告涉事学生基本情况;根据事态情况,联系涉事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工作组负责安排好亲属接待及食宿,做好与家属沟通、安抚工作,掌握家属诉求,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负责做好情况汇总及上报材料撰写工作。
(二)中期处置程序
1.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由涉事二级学院启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在学校指导工作组指导下,与学生家属协商善后事宜,并做好接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记录。
第二阶段:在事件较为复杂和存在较大处置困难的情况下,由指导工作组相关人员组成学校工作专班,进行下一阶段协商处置工作。
2.公安机关向学校和学生家属宣布学生伤亡经过、现场勘查情况、抢救过程、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调查结论、事故责任等基本情况,听取家属意见和诉求。
3.党委学工部协助做好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心理辅导跟进、学生宿舍调整等相关工作;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加强对网络、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信息传播渠道的管控,正确引导舆论。其他保障组和指导组按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后期处置程序
1.指导工作组会同法律顾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责任认定与善后处置工作。
2.学校对学生突发事件负有一定责任且家属同意协商解决的,可以协商解决。
3.学校对学生突发事件没有责任,但其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根据妥善协商,学校可给予其家庭适当人文关怀。
4.如果学生家属不愿协商解决善后事宜,学生家属可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5.突发事件涉及的学生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因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导致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由党委保卫部协调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总结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后,由党委学工部牵头,涉事二级学院对处置工作开展全方位评估,及时修订处置工作方案,提高处置工作质量和能力。
五、处置流程(见附件)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7日起执行,由学校授权党委学工部、党委保卫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