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修订)
为提高学校学生科学素养、技能素养、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科技文化艺术竞赛,学校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规范学校大学生各类竞赛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托学校办学特色、专业优势和行业背景,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氛围为切入点,强化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观,构建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完善经费和政策保障机制,实施分类分层的课外竞赛活动,吸引师生广泛参与,形成优良的学术科技创新氛围和校园文化氛围,培养适应国家战略和行业需要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竞赛过程管理
(一)竞赛类型和级别
学生竞赛活动指大学生参加的学科类竞赛、技能竞赛、科技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化艺术和体育类竞赛等。
1.竞赛分类:竞赛项目根据主办单位、社会影响、难易程度分为两类。
一类是教育部等多部委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竞赛),教育部等多部委主办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青团中央等多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二类是由国家各级党政、群团组织及国家一级学会协会及行指委主办的其他具有社会影响的学科竞赛、技能类竞赛、科技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化艺术和体育类竞赛。
表1.竞赛项目分类表
竞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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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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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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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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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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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多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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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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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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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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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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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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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多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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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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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等多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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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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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等多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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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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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等多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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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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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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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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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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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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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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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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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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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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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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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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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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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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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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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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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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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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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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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各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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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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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各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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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赛级别分为三级:一级是国家级竞赛(至少有10个省/直辖市、20个参赛队以上参加);二级是省部级竞赛;三级是地市(区县)级竞赛。
上级竞赛的分赛区选拔赛按照分赛区实际行政区划定等级。国家二级学会协会及行指委、市一级学会协会主办的竞赛参照降一级发放指导费用和奖励。
(二)竞赛管理
学科类竞赛和技能竞赛项目由学校授权教务处组织管理,大学生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艺术和体育类等竞赛项目由学校授权学生处或校团委组织管理。
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负责相关竞赛立项、竞赛资料收集、竞赛指导费用和奖励费用的审核和报批。
(三)竞赛立项
根据相关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和学会协会等下发的竞赛文件,由学校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组队参与竞赛,并安排指导教师进行专门指导,代表学校参赛。
组队部门是指负责组织、培训及参赛的二级学院或部门。参加比赛过程中(含赛前准备、训练过程等)产生的管理和耗材等相关费用原则上由组队部门负责。
各二级学院组队参加的学科类竞赛和技能大赛项目,须在参赛前到教务处立项;大学生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艺术和体育类等竞赛项目参赛前须在学生处或校团委立项。立项时组队部门需提交竞赛通知文件和参赛计划,由教务处、学生处或校团委负责划分竞赛类别和等级。
(四)指导费用
组队部门安排教师对参赛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学科类竞赛和技能大赛的指导教师应为本专业的专家或技能拔尖人才。组队部门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担任指导教师,如确实与专业相符,在同一届比赛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指导教师需根据比赛相关要求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赛前、赛中指导,并在比赛完全结束后按照《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竞赛的费用标准》(见表2)向教师发放指导费。
表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的费用标准
项目参赛类别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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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团队)指导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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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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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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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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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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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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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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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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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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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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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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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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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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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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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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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差旅费用
1.教师费用。在外出参赛过程中,教师的出差费用按照学校差旅报销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组队部门负责。
2.学生费用。在外出参赛过程中,学生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分管校领导签批。学生住宿费和交通费用均实报实销(不超过教师标准),参赛过程中的餐费补助标准为60元/天/人。由二级学院组队的学生参赛产生的餐费补助从组队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费用中支出,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组队部门承担;由其它部门组队的学生参赛产生餐费由学生处学生资助费用支出,参赛产生的住宿费和交通费原则上由组队部门承担。各项费用均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凭有效票据到财务处报销。
三、竞赛成果奖励
1.各参赛获奖项目需由组队部门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档至学校相关组织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和报批。
2.学校对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取得一定成绩的组队部门和指导教师(团队)将给予奖励,并以获奖项目进行统计和奖励。组队部门和指导教师(团队)奖励按照《指导学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奖励标准》执行,指导教师(团队)的奖励原则上不低于总奖励金额的50%。
若由多个学院组队参赛,其奖励按各学院参赛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3.参赛获奖学生的奖励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学科类竞赛和技能大赛由教务处审核,创新创业类竞赛和文体艺类竞赛由学生处或校团委审核,学生处统一发放。
4.同一参赛项目(作品)在同届竞赛的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取多个奖项的,按最高获奖等次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如同一参赛项目中包括多个参赛队(参赛个人)、多个参赛作品、多个比赛模块等情况分别计算奖项,在发放该参赛项目奖励时以两个最高获奖发放费用。
5.本管理办法中奖项等级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果参加赛项设置的奖励级别与本管理办法中奖项等级设置不一致,按照“一等奖”对应最高奖励级别处理,以此类推。体育类竞赛只取比赛名次时,按照第1名对应“一等奖”,第2名、第3名对应“二等奖”,第4名至第8名对应“三等奖”进行奖励。
6.若竞赛项目为高职与本科不分组别共同比赛,原则上按照其奖项等级上升一级的标准进行奖励。
7.行业企业、各类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等举办的大学生竞赛,参照相同竞赛类别,以最低级别和最低等级进行奖励。
表3.指导学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奖励标准
竞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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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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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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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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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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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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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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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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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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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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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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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1
|
三等奖
|
0.5
|
三级
|
一等奖
|
0.2
|
二等奖
|
0.1
|
三等奖
|
0.08
|
二类
|
一级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二级
|
一等奖
|
0.5
|
二等奖
|
0.3
|
三等奖
|
0.1
|
三级
|
一等奖
|
0.08
|
二等奖
|
0.05
|
三等奖
|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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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学生处或校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