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新闻作者: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育人水平,学校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研究,培育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强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力量培养,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目标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以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努力构建辅导员队伍人才梯队和骨干团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二)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个人发展空间,提升理论水平,强化业务能力。

(三)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一)开展工作研究。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工作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工作理论和育人模式,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育人品牌,产出一批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可复制推广的精品案例、示范金课等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形成良好育人实效

(二)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的发展规划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

式、管理考核等),积极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比赛和评奖评优活动,养一批辅导员工作领军人物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团队。

(三)增进工作交流。积极带领成员参加校内外培训,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开拓工作视野,提升育人水平。

(四)加强课题研究。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焦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申报研究课题,撰写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工作案例等。

(五)推广建设成果。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辅导员沙龙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实践成果,形成育人品牌,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四、申报遴选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 申报程序

1.申报。每次各二级学院限报1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获重庆市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评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荣誉及以上者,不受名额限制,可额外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等

2.评审。各二级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审定。

3.认定。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正式列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1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岗专职辅导员,具备3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年限。

2.曾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获评校级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相关荣誉;获校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有独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在师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4.获重庆市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评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荣誉及以上者,不受条件12限制,可额外申报。

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总数为3~5人(不含工作室主持人)。团队成员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以一线辅导员为主。成员原则上只能加入1个工作室。

五、组织管理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与管理工作。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为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案例剖析、成果推广等业务研讨工作。

(二)学校为工作室运行给予经费支持,资助每个工作室1万元经费,从学工部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工作室经费应确保专款专用,符合有关规定。

(三)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请变更主持人,新主持人主持工作室建设时间不得少于建设周期的一半,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

(四)主持人须对工作室的日常运行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室的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工作室成员要根据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工作任务安排,积极参与工作室建设,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五)党委学工部负责培育建设项目的监督和考核工作,采用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期考核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终期验收则对项目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建设周期满后,根据申报书所列成果进行终期评估验收,重点考核工作室的育人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

(六)根据《重庆市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渝委教秘函〔202435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工作室建设情况纳入辅导员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并作为申报市级及以上“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荣誉的基本条件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相关荣誉等先进个人所在工作室可认定为相应级别的教师团队,量化积分标准参照教改项目执行(市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参照省部级教改重点项目执行,市级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参照省部级教改一般项目执行,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参照校级教改重点项目执行)。

(七)工作室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违反师德规范或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工作室或者成员资格。

六、其他

(一)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5519日起施行,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渝工业职院委〔2019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