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与学籍管理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新闻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增强学生的文明、礼貌、团结、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卫生习惯,引导学生提升自我管理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学校安排居住并实施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处负责生宿舍日常管理与服务、住宿资源调配、社区育人及文化建设和学生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处理工作;基建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的设施设备维修、水电收费、基建维修、热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工作;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及消防保障等工作;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学生寝室学生消防、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负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或难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条 学生应按照所住寝室房间类型以学年为单位缴纳住宿费。因特殊原因,在学年中途办理完成走读、休学、退学相关手续的学生,需要办理退费的,由学生到学生处按照实际住宿时间开具住宿证明后,到财务处核算应缴纳或退还的住宿费。

第二章  住宿与作息

第五条 学生宿舍按照楼栋、二级学院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分配,学生按所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寝室和床位。确需调换寝室的,应在学生关爱平台-宿舍信息中进行申报。

第六条 每个学生寝室配备一个空调遥控器,每人配备一把钥匙。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得外借。钥匙、空调遥控器遗失,自行补配。学生毕业或中途走读、休学、转学、退学,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

第七条 学生宿舍实行定时送断电制度。每天早晨600送电,晚上1100断电;每周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晚1200断电;国家法定假日不断电

第八条 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每天早晨600开门,晚上1030关门;每周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晚1130关门;国家法定假日1130关门。

第九条 除学生突发疾病须立即就医特殊情况外学生宿舍关门后不可随意进出。晚归学生应如实登记个人信息,拒不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实者,一经发现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学生应按时归寝,严禁晚归、翻窗入室夜不归宿因未按时归寝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有事不归寝者应提前按学校请假制度在学生关爱平台完善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严禁学生私自在外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严格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国际留学生或来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应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在住宿期间须严格遵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此类学生的管理及安全教育

第三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内的床、壁柜、桌椅等家具、照明设施、电线、供水设施、门窗、热水器、空调、宽带网以及楼道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应配置均属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不得私自装修,不得改变、破坏房屋结构和功能,不得私自改变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功能,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公物损坏应主动报修,并及时反馈维修不及时的情况。报修途径为:1.线上报修:登录“智慧重工”APP,点击重工报修进行报修登记;2.线下报修:在一站式学生社区生活服务中心101办公室处登记报修。校内维修服务电话:61879333,监管电话:61879319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管理员值班制度。学生凭人脸识别系统进出宿舍门禁,严禁跨越门禁闸机,非本楼栋住宿学生不得入内。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做到宿舍人走门关,断水断电。

第十七条 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演练等安全教育活动,提升自我管理能力、防范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发现火情、治安或刑事案件以及安全隐患、可疑人员等,应及时报告值班室或安稳办(电话023-61879110)。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访客凭个人身份证在值班室登记,经宿管员同意后才能进入,在宿舍关门前必须离开,不得留宿过夜。

第十九条 学生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寝室。确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条 学生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应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并接受管理员检查。对不服从管理者,管理员有权阻止、扣留可疑物品。

第二十一条 学生用电安全规定

(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空调插座或多个插线板互连等;

(二)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器、取暖器等电热设备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三)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烤箱、电热锅、电饼铛等炊事用电器;

(四)严禁使用额定功率超过1000W或其他安全认证的电器。

第二十二条 宿舍内发生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自觉维护秩序,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严防发生踩踏、起哄等事件。

第二十三条 严禁携带电动车(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等以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电池进入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寝室电源为电动车充电。

第二十四条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规范停放在车棚,严禁出现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严禁摆放鞋柜、晾衣架和堆放其他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烟酒、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各种枪支、管制刀具等器材和物品;严禁在宿舍内进行烹饪、饮酒、抽烟等行为。

第二十 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进入学生宿舍内限制区域(包括未加防护设施的天台、公共阳台、强电间、弱电间、管道井、电梯机房、水箱间、空调机房等区域)。

第二十 学生宿舍内不得进行影响公共秩序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带入、饲养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传播疾病、影响公共卫生和他人身心健康的动物。

第五章  宿舍卫生管理

二十八 学生应自觉维护寝室及楼道走廊等公共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果皮和随地吐痰,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

二十九 学生寝室干净、整洁、文明、温馨,实行安全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小扫,每周大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具体标准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评比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使用公共洗衣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将贴身内衣、袜子等物品放入洗衣机。

第三十 疑似患有或者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的住宿学生,应当主动按程序报告,并服从住宿调整安排在此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避免传染他人。

第六章  社区文化建设

第三十 学校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践行“一线规则”、落实“队伍入驻”、加强“管理协同”、开展“文化浸润”、推动“学生参与”。

第三十 宿管会作为社区学生组织,负责开展学生社区文化建设、文明生活引导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活动。

第三十 学生宿舍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各二级学院加强所属楼栋学生社区网格化建设工作,设置栋长、楼层长、网格员

第三十 学生应当节约水电,做好垃圾分类,爱惜他人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全面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七章  

第三十 寒暑假因工作安排须留宿的学生,严格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假期留宿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 所有住宿学生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者,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三十八 本规定由学校授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从20239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和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