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六项

新闻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行为,确保相关业务高效、廉洁展开,更好服务于学院中心事业,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总依据,响应国家、重庆市出台的系列最新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学院对《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与管理细则》《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及处置管理办法》五项制度进行了修定,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办法》。

并经学院2019年第1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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